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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在该国境内提供出租车计价乘客运输的贸易商注意


尽管保加利亚计量研究所做出了努力,但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引入欧元法规定的条款范围内,为“出租车计价器-汽车”系统(TAA)的后续检查提供了及时的条件(2025年10月31日截至2025年11月3日,已提交并经研究所验证 少于 40 % 获准在该国进行出租车运输的车辆数量。

注意力:

2025年10月31日后,所有不合规的出租车运营商将同时根据《计量法》(最高500保加利亚列弗)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欧元引入法》(最高200保加利亚列弗)的行政处罚条款受到制裁。

有关该情况的任何其他信息将适时在 BIM 网站上发布:http://bim.government.bg/bg/nov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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