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者运输费用补偿法》于2023年11月生效,使用俄罗斯原产原油或从俄罗斯出口的原油生产石油产品的人有义务每月缴纳费用,以补偿消费者的运输费用。
第 1 条规定的每月缴款金额。根据第1条的规定,该法第1条由经济产业大臣在当月15日之前根据公式确定。第 4 段。 1 法律。
2025 年 11 月的缴款金额为 BGN 0(零),因为它是根据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境内用原产于俄罗斯或从俄罗斯出口的原油生产的石油产品确定的,并且根据海关总署收到的 2025 年 11 月数据,没有从税务仓库中取出代码为 KN 27 10 的用原产于俄罗斯或从俄罗斯出口的石油生产的石油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