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理事会是旅游部长的咨询机构。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组成。主席及成员。其组织和技术活动由秘书处支持。
部长应通过命令确定国家旅游理事会的名义组成。
除国家代表外,理事会还包括以下组织的代表:旅游协会、国家度假村、航空、陆地和水运承运商协会、保加利亚共和国全国代表消费者协会、该国全国代表雇主组织以及保加利亚共和国全国市政协会。
国家旅游理事会协助旅游部长制定和实施国家旅游政策;支持协调国家旅游领域政策;讨论该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方案并发表意见;向旅游部长提出制定、修改、增加或取消与旅游业发展有关的规范性法案的建议;审查与领土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以及旅游业吸引外国投资有关的问题;讨论旅游旺季的准备工作并分析其结果;讨论负责对旅游业及相关活动进行管制的机构的活动结果,并提出改进管制机构工作的建议;审查问题并提出建议,以加强对旅游服务用户的保护,并审查对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问题。该委员会就保加利亚作为旅游目的地的营销和广告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部长发出 国家旅游理事会的组织和活动条例。
2016 年 7 月 1 日举行的 NST 会议纪要 – 韦林格勒
2017 年 2 月 27 日举行的 NST 会议纪要 – 布尔加斯
2017 年 7 月 22 日举行的 NST 会议纪要 – k.c.金色的沙滩
2017 年 10 月 9 日举行的 NST 会议纪要 – 索非亚
2018 年 3 月 23 日举行的 NST 会议纪要 – k.c.潘波罗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