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不适用国际条约或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协调规定的国家(例如澳大利亚、阿根廷、古巴、科威特、新西兰、美国、泰国、日本等)领取保加利亚养老金的人,必须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交所谓的“生活声明”。对于此类人群,有义务每年提交一次继续领取养老金的声明(“生活声明”)。这一变化与他们生活在不适用死亡通知机制的国家有关,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养老金当局在很晚的阶段才从继承人或第三方处了解到这种情况。
提交声明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今年,还必须在 12 月 31 日之前提交声明。该声明必须经过领事馆或其他官方机构的认证。可以亲自提交,也可以通过邮政运营商或授权人员提交原件。也可以通过 NOI 的 KEP 或 PIK 以电子方式提交。
养老金领取者现在可以从其永久或当前地址的任何邮局领取养老金,而无需申请更改他们选择的分支机构。颁布的《养老金和保险年限条例》的修改规定了这一减免。对于养老金领取者来说,当他们想要领取养老金的邮局位于其永久或当前地址以外的定居点时,仍需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