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7 年“区域发展”计划的管理机构将能够与受益人签订合同,提供非赠款财政援助,金额最高可达计划总预算的 20%,但须遵守适用的欧洲和国家立法的要求。这是部长理事会在今天的政府会议上决定的,并对 2024 年第 623 号决定进行了修订。这一变化将允许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签订该计划下合格候选人的批准项目融资合同,并大大减少在 PRR 支出资格和该计划总体报告期间资金损失的风险。
超额承包资金将通过未使用资金、未经核实的费用、实施的财务更正、公共采购后或 RDP 项目终止后节省的资源所实现的节省来释放资源来提供。这样,除了该计划提供的资源之外,不会再承诺任何资源,该计划由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和公正过渡基金共同资助。
资料来源: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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