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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省提醒:运输者有责任了解其运输的废物种类并持有必要的文件


环境和水利部 (MOEW) 提醒所有废物跨境运输的承运商、货运代理和参与者,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境内运输可回收废物只能遵守国家和欧洲立法的要求。

在跨境运输废物(包括塑料包装废物)时,承运人有义务告知其所运输货物的类型和特性,并拥有根据《废物管理法》签发的开展废物运输活动的有效文件。

作为环境部和地区环境和水利监察机构 2025 年实施的控制措施的一部分,发现了承运人在没有必要许可证或登记文件的情况下跨境运输包装废物的情况,尽管这些废物原本是要运往具有有效处理许可证的设施的。

控制活动表明,在某些情况下,货物是通过货运代理或电子运输服务平台组织的,承运人没有关于货物性质的完整信息,尽管随附文件明确指出其涉及废物。

总务省强调,缺乏信息或由第三方分配运输并不能免除承运人的责任。每个承运人应:

  • 检查所运输的货物是否为废弃物;
  • 确保其正确分类;
  • 拥有已签发的废物运输文件;
  • 按照欧洲法规和国家立法的要求进行运输。

环境和水利部将继续加强对废物跨境运输的控制,以防止不受管制的活动,确保废物流向的可追溯性,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内政部呼吁这一过程的所有参与者——发件人、收件人、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并在组织和开展废物运输时承担更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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