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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指导方针,以确保专业新闻在最大的数字平台上得到认可和保护


2026 年 2 月 6 日

这些指南将有助于 在大型在线平台(VLOP)上 – 根据《数字服务法》(DSA) 的定义,媒体服务提供商应适用《欧洲媒体自由法》(EMFA) 的相关规定。

《欧洲媒体自由法》第 18 条引入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以防止不合理地删除按照专业标准创建的在线媒体内容。这些保障措施要求 VLOP 在打算删除新闻内容时提前通知媒体服务提供商,并明确解释其决定的原因。在删除生效之前,媒体服务提供商有 24 小时的时间做出回应。为了从这些保证中受益,媒体服务提供商必须通过 VLOP 引入的功能声明他们满足某些要求(他们在编辑方面是独立的;他们有编辑责任;他们受到监管监督等)。

委员会的指南将协助 VLOP 实施申报功能,并指导媒体服务提供商完成和处理其申报。他们还概述了 VLOP 在有疑问时可以咨询监管机构的程序,并让包括事实核查人员在内的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声明审查。

委员会通过与媒体服务提供商、民间社会和事实核查组织、监管机构和虚拟在线平台提供商(VLOP)代表等的广泛协商制定了这些准则。

《欧洲媒体自由法案》的大部分条款将于 2025 年 8 月生效,是保护欧盟媒体多元化和独立性的一项关键立法,确保公共和私人媒体能够更轻松地跨越欧盟内部市场的边界运作,而不会受到过度压力,并考虑到媒体空间的数字化转型。

阅读更多关于 《欧洲媒体自由法案》(EMFA) 第 18 条规定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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