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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消费价格的不合理大幅上涨并不存在客观的宏观经济先决条件 ● 经济产业省


截至2025年7月中旬,经济产业省开始监测反映经济主要生产要素动态的33项关键指标。

监测每周进行一次,与前一周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并采用专门针对监测结果制定的指标来评估总体影响。

经济和工业部长佩塔尔·迪洛夫 (Petar Dilov) 在议会听证会上就观察到的基本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且不合理的上涨表示了这一点。

他表示,2026年1月生产要素价格指数动态与2025年1月相当,不存在异常价格压力。数据并未表明最终消费价格不合理大幅上涨存在客观宏观经济先决条件,因为主要投入成本逐年并未呈现显着上升趋势。

经济部长提醒,根据欧元引入法,贸易商必须诚信、透明地定价,任何涨价都必须以客观经济因素为依据,并根据要求向监管机构提供证明。

迪洛夫强调,国家税务局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是对不合理价格上涨和不公平商业行为实施的主要控制机构。

据他介绍,检查是由国家税务局和KZP联合进行的,不是随机的。它们基于风险评估,涵盖整个供应链,而不仅仅是最终贸易商。分析六个月的历史价格数据。

他指出,专门开发的方法论用于验证价格上涨的合理性,以及处理大数据集的软件。该分析使用客观标准,包括来自国家统计局和欧盟统计局的信息。 “这可以及时识别重大偏差,”经济部长强调说。

对于小消费篮子价格的上涨,迪洛夫解释说,根据国家商品交易和市场委员会的数据,上涨主要是季节性因素,特别是反季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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