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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和中国公司之间通过技术转让建立合资企业可以成为交流和创新的可行模式




特拉伊科夫部长:欧洲和中国公司之间通过技术转让建立的合资企业可以成为交流和实施创新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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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能源代理部长特拉伊乔·特拉伊科夫与保加利亚能源部代理部长H.P.戴钦丽女士,国家驻华大使。两人讨论了能源合作的巨大潜力,可以通过合资企业和技术转让最充分地实现这一潜力。

“多年前,欧洲在创新发展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今天我们已经有很多东西可以向中国学习。通过转让技术,贵国企业可以与欧洲伙伴建立合资企业,从而丰富旧大陆的商机”——特拉伊科夫部长这样评价秦立大使对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困难的担忧。他表示,这可以成为能源领域和其他共同感兴趣的经济领域的工作模式。

特拉科夫部长强调,尽管存在监管,但自由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几乎无限的机会。能源部长认为,规则的存在不应被视为限制,相反,它们安排了伙伴关系的模式,为主动性和技术发展提供了空间。

会谈中,双方就存储系统和小型模块化反应堆领域的技术发展交换了意见。 Traikov 部长向他的客人介绍了通过建设新 PAVETS 以及正在修复的 Chaira PAVETS(巴尔干地区最大的此类设施)来利用水电潜力的前景。特拉科夫部长指出,新 PAVETS 建设承包商的选择程序将很快公布。

近年来,中国实现了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量的约40%,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国和生产国。

会谈中还讨论了亚洲国家发展核能的经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核电生产国之一,核电站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排名第三。从2023年底开始,第四代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将在中国投入运行——这一事实为与保加利亚的联合举措提供了合适的基础,保加利亚也对这些技术感兴趣。

双方一致认为,能源领域的共同努力应基于实现该行业良好平衡、更具可预测性和可持续性的理解,这是充分应对当前危机时期挑战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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