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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加儿童理事会成员的选拔程序


大特尔诺沃市启动了儿童委员会成员选举程序,该委员会是国家儿童保护局(SACP)主席的咨询机构。它致力于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和实施保护和发展儿童的政策和方案时听取儿童理事会成员的意见;讨论向国家机构和地方当局提出的关于发展教育、儿童保健、文化兴趣和儿童空闲时间的建议;促进儿童权利以及儿童感兴趣的所有其他事项。

根据既定程序,各市市长选出本市儿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向地区长官推荐。总监则选择所有市政府提交的申请,并将该区境内每个方向的该区提名的三份申请提交给 DAPS 主席。该委员会由 SAPD 主席任命,根据所述标准对从各地区收到的申请进行排名。

儿童理事会由两名国内行政区代表(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有4个配额用于弱势群体儿童,1个配额用于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受到国际保护的儿童代表。

对于儿童委员会成员,可以向居住在大特尔诺沃市(当前地址)的 13 至 16 岁儿童提出申请。

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 活动
  • 创造力
  • 宽容
  • 对共同事业的承诺
  • 讨论技巧
  • 结果导向
  • 组织能力
  • 激励和团结本地区儿童的技能
  • 能够代表学区其他儿童表达立场
  • 能够无人陪伴旅行(不适用于需要支持的弱势群体儿童)

对难民儿童的要求:

– 孩子已受到国际保护。

– 孩子必须精通保加利亚语,以便能够与理事会的所有成员进行交流。

每个儿童都有权申请成为以下四个类别之一的儿童委员会成员:

  1. 学校成员的自治形式,根据艺术。 《学前和学校教育法》或儿童/青年理事会、议会等第 171 条;
  2. 由企业资助的儿童和青少年倡议和计划的代表;
  3. 从事儿童工作的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以及儿童社会服务的用户/志愿者;
  4. 个人申请。

每个孩子只能向指定方向之一申请!

如果儿童根据 1)、2) 或 3) 的指示提出申请,则必须在申请表中附上证明提名决定的协议或其他文件。这意味着每个组织或计划只能通过做出正式决定提名一名代表。
儿童也可以单独申请。在个人申请中,申请人描述他将如何与他所在地区的其他孩子一起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重要的是要知道孩子的角色具有代表性,即它表达了孩子在其领域的兴趣,而不仅仅是其个人意见。因此,申请人在求职信中描述他/她同步其行政区域儿童意见的机制非常重要。

填写表格时,在表明自己申请的方向后,每个孩子都有机会表明自己是否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孩子。通过此标记,候选人将自动参与排名并争夺可用的配额名额。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表。
  2. 动机信。
  3. 证明提名决定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文件提交地点为大特尔诺沃市政府大楼信息服务中心“保加利亚母亲”广场 2 号, 截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每个工作日,从 08.30 到 17.00 不间断,或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大特尔诺沃市市长任命的委员会将审议收到的申请,根据《儿童委员会成员选举程序》规定的标准选举儿童委员会成员,并为地区州长准备一份提案。

文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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