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构必须遵守哪些要求?
大都会监察局提醒大都会市境内商业机构的业主和使用者,他们使用市政区域作为所谓的“人行道权”,在物体前面放置桌子、椅子、设备和其他元件,只能在批准的计划框架内进行,并且不得妨碍行人自由和安全通行。控制包括遵守允许区域以及根据要求放置必要的标志。
之所以发出这样的提醒,是因为经常有市民反映商业场所附近过人行道困难的情况,也是出于预防和及时遵守规则的目的。
当在平台/平台外放置桌椅时,商户有义务按照批准的方案用黄角标记允许区域的界限。大都会监察局的团队控制标志的存在和许可区域的遵守情况。
当黄色标记缺失时,会在 48 小时内发出安装处方,然后进行后续控制。如果不履行规定,将制定行政违法行为。
黄角 没有放置 当桌椅摆好后 完全在T台/甲板上, 但即使在这些情况下,也会进行控制以确保符合允许的区域。名称未放置在 货架、冷藏展示柜和户外贸易中的其他元件, 检查人员根据批准的方案对占用区域进行监控。
根据现行规定,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处以 50 至 500 欧元的罚款;如果屡次违规,则处以双倍罚款。
通行权提供了使用公共空间的机会,但它与确保自由通行和遵守规则的责任密切相关。大都会监察局正在现场并继续监督要求的遵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