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登记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39年11月28日。
《国家公报》(2025 年 12 月 5 日第 104 号)公布了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将公民自用井和经济用途水地设施提交登记申请的截止日期延长至 2039 年 11 月 28 日。 登记水井的要求对于评估地下水体的数量状况是必要的。环境部认为,延长的时间足以收集可靠的数据,以便在更新下一个流域管理计划周期时评估地下水压力。 2039 年 11 月 28 日成为设施合法挂牌的最后日期。水井的申请是免费的,水井的水用于满足公民自身的需要,这是向取水合法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总务省提醒,期限届满后,未登记的取水设施将无法使用,并由其所有者进行清算,并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每位业主在财产所属管理区域的四个流域管理局 (DB) 之一提交注册申请:DB“西白海地区”-… 阅读更多 »油井登记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3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