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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修正案规范多瑙河取水并消除用水者的行政负担


《水法》修正案规范多瑙河取水并消除用水者的行政负担

2026 年 4 月 29 日 | 16:36

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来修订和补充《水法》,并提交环境和水利部长审议。其主要目标是通过缩短许可程序和登记制度来减轻行政负担。

鉴于获得水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新文本规范了从多瑙河和市政水坝取水的可能性,赋予地方政府更广泛的权力——针对灌溉需求从河中取水引入了通知制度,并对从市政水坝取水实行宽松的制度。

现行水法的文本包含许多要求和程序,使向用水者发放许可证的行政程序变得复杂。程序往往冗长、涉及太多文件以及与机构的协调,从而导致延误并阻碍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新文本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部分文件,而是对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提出正式要求。规定了机构提供意见的强制性期限。明确了市市长对城市水源取水控制的权利和责任。

对于矿泉水——国家专有财产,根据市长的积极要求(根据市议会的决定并在评估是否符合法律后),可以延长有关市政府免费管理和使用的期限。

根据拟议的修正案,水域监测,特别是海水生态和化学状态的监测,被纳入环境执行机构(EAOS)的职能,该机构在法律上负责国家监测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正在建立各个监测网络之间更好的协调以及对水域状况信息的更有效的管理。

根据所通过的修改,建议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其中规定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向个人和法人实体发布该机构实验室提供的服务的价目表,并在必要时及时、方便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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