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采购局 (PPA) 发布了两份与《公共采购法》(PPA) 特定文本实施相关的方法指南。这些文件位于该机构的网站上。
C 第一条指令 已注意根据第 1 条进行市场咨询。 ZOP的44。尽管市场磋商是更好地规划和准备公共采购的工具,但实践表明,承认执行过程中的缺陷往往会导致怀疑违反平等、给予参与磋商的人不正当的优势、出现利益冲突或程序和财务纠正的非法性。因此,了解要求并应用良好实践是保证流程合法性和信任的必要条件。
关于将其应用作为确保公共采购正确规划和准备的重要工具的指南,包括。关于订约当局允许的行动以及顾问、专家和经济经营者参与的限制,源自竞争保护委员会(CPC)、最高行政法院(SAC)和欧盟法院(CJEU)的实践。
在 第二个方法论指南 艺术中规定的机制。 《劳动法》第 56 条关于在违反劳动立法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采取可靠性措施。为了在违反劳动立法的情况下合法适用设想的机制,申请人或参与者有必要在欧洲公共采购单一文件(EEDOP)中表明已生效的刑事法令,声明为证明可靠性而采取的措施,并提供证据。
该指南可在公共采购门户网站“方法论”部分的标题“方法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