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9 日
1. 2022-2024年残疾人媒体服务无障碍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2. 2025-2027 年期间增加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的无障碍性的行动计划。
电子媒体委员会通知媒体服务提供商,在适当的时候 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d.应提供:
1. 2022-2024年残疾人媒体服务无障碍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2. 2025-2027 年期间增加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的无障碍性的行动计划。
该报告必须包括有关每个供应商三年计划中规定的所有活动的实施情况的信息。
2022 – 2024 年报告和 2025 – 2027 年计划可在 CEM 办公室获取纸质版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email protected]。
电子媒体委员会回顾说,根据艺术。 8a,第 7 段。根据《广播电视法》第 1 条,媒体服务提供商确保其服务中的内容逐渐可供视力或听力受损的人访问。
使视听媒体服务内容易于访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语翻译、为聋哑人和听力障碍人士提供字幕、语音字幕和音频描述。
广播服务提供商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或其他可用的技术手段,向视力或听力受损的人提供可观看的节目和广播。
根据艺术规定,供应商有义务。 8a,第 7 段。 《广播电视法》第 2 条规定,向监管机构提供三年内持续逐步提高残疾人服务无障碍性的行动计划,以及关于服务无障碍性进展的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