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宣布 根据第 5 条第 1 款登记在登记册中的人员根据《加密资产市场法》(CMA) 第 3 条,目前未持有 (EU) 2023/1114 条例 (MiCA) 规定的许可证 为加密资产提供服务。
该寄存器中的条目:
- 不构成 MiCA 下的许可;
- 仅有权 暂时继续活动 在法律框架内 过渡模式。
过渡期
根据 ZPKA 第 5 条,登记在册的人员可以在没有 MiCA 许可证的情况下根据设想的过渡期继续其活动,直到:
- 2026 年 7 月 1 日, 或者
- FSC 决定颁发或拒绝颁发许可证的日期,
以先到者为准。
预期是什么:
参赛者预计:
- 评估他们的活动是否需要根据 MiCA 获得许可;
- 准备他们的组织和文件;
- 联系FSC召开初步评估会议;
- 在过渡期内申请许可证。
过渡期结束后:
过渡期结束后 仅限获得 FSC 许可的人员,将有权在保加利亚共和国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未经许可继续从事活动将构成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详细信息发布在该部分 “加密资产/MiCA” 在 FCF 的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