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卫生部提供“医疗保健”医疗标准 • MOH


卫生部公布《关于批准“医疗保健”医疗标准的条例草案》供公众讨论。这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标准,规定了护士、助产士、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康复人员提供的医疗保健组织和质量的最低要求。

随着该标准的采用,将引入一种明确的方法来规划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疗保健专家数量。这样,将确保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规则和质量标准,并保证患者更好地获得安全有效的护理。

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采用了良好的欧洲实践,其中包含的方法是根据保加利亚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协会的建议和积极参与制定的。

医疗机构将有长达一年的过渡期来适应新规则,标准将在未来五年内逐步实施。

该条例是保加利亚根据恢复和复原力计划做出的承诺的一部分,是克服护士和助产士短缺和分布不均的关键一步。另一个目标是确保更好的医疗质量和安全,以及更高的满意度和对患者权利的保护。

这是今年卫生部公布公开讨论的第五个医疗标准。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