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大特尔诺沃市政府对废弃汽车采取行动


自今年年初以来,大特尔诺沃已发现近 90 辆闲置汽车,这些汽车并未行驶,但占用了市政区域以及社区和街区间的停车位。

其中一半的业主遵守了自愿搬迁令。其余的则被强行遣返、报废和拆除。

全市范围内的检查仍在继续。目前正在处理 73 个文件。

报告应提交给市政部门“生态、清洁和景观”(电话:062619502 和 062619503),以及通过 Android 和 iOS 应用程序“大特尔诺沃公民”提交。

废弃机动车辆是《废物管理法》含义内的一种废物。在以下情况下,它们将被从市或州地区移除:登记已暂停超过三个月或年度技术检查自规定新检查之日起三个月以上到期。

当发现废弃车辆时,车主必须将其移出占用区域。如果他不这样做,就会启动强制搬迁到专门地点的程序。如果14天内没有搜查车辆,车辆将被拆除。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