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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规则的重要变化


自 2026 年 3 月 5 日起,招股说明书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法规(欧盟)2017/1129),以此来介绍它们 对内容和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 总结 招股说明书上 (法规 (EU) 2017/1129 第 7 条的变更), 简化招股说明书制度被废除 适用于至少在过去 18 个月内已获准在受监管市场或中小企业成长型市场上不间断交易的公司的次要发行 (废除法规 (EU) 2017/1129 第 14 条), 退学 欧盟增长前景制度 中小型企业 (废除法规 (EU) 2017/1129 第 15 条)

自 2026 年 3 月 5 日起生效,引入 欧盟后续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新制度 ((EU)2017/1129 法规新第 14a 条), 欧盟新的增长发行招股说明书制度 ((EU) 2017/1129 法规新第 15a 条)。

2026 年 3 月 5 日之后,根据第 1 条的简化制度编制招股说明书。 14 (EU) 2017/1129 法规。符合编制简化招股说明书条件的发行人有权根据新的《招股说明书》规定从该制度中受益。 (EU) 2017/1129 条例 14a 的规定,并为后续发行准备欧盟招股说明书。 批准根据已废除的《条例》简化制度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的程序将持续至 2026 年 5 月 3 日。根据(EU) 2017/1129条例第14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将根据申请批准之日适用的立法要求终止,并在获得批准后,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FSC批准之日起计算。 所有批准的招股说明书在其有效期结束之前将继续受到批准之日有效的法规版本的监管。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已向各国主管当局、发行人及其顾问发布了关于应用修订后的招股说明书框架的实用指南声明,您可以在此处找到 这里

您可以找到有关招股说明书变更的详细信息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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