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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交通法必须保障每位乘客舒适的交通


新的公共交通法已准备就绪。下周我们将开始与全国市政协会一起讨论文本。副总理兼交通和通讯部部长格罗兹丹·卡拉佐夫今天在鲁塞地区州长德拉戈米尔·德拉加诺夫组织的与鲁塞地区各市市长的会议上宣布了这一消息。

卡拉乔夫部长说:“我们与市长们达成一致,我们将首先向市政协会以及所有专业组织提供法律草案。我们将对其进行讨论,只有在我们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后,我们才会将该文件提交给部长会议,然后提交给国民议会。”

新法律规定建立国家交通计划,该计划将基于客运量的真实数据。铁路运输发挥主导作用,公交线路运行与铁路时刻表同步。另一个关键要素是引入单一电子车票,该电子车票将适用于集成系统所含城市的公交车、火车和公共交通。

卡拉佐夫表示:“我们有义务为所有保加利亚公民提供便利的公共交通,无论他们居住的地方多么小、多么偏远。我们将实行每天至少三趟列车的原则——早上、中午和晚上,并在运载量较大的情况下提供额外的线路。”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很明显,在小型聚居区,越来越没有运营商愿意为公交线路提供服务,原因是工作量低且缺乏经济利益。卡拉乔夫部长强调说:“这已经是一种大规模现象,表明了现行制度的缺陷。”

此次改革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三年。改革的实施,将保障以铁路运输为核心的全国范围内充足、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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