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员维利斯拉瓦·德尔切娃在联合国面前捍卫了人权机构最负盛名的地位
星期一, 05.01.2026
保加利亚共和国监察员 Velislava Delcheva 成功捍卫了国家人权机构根据《巴黎原则》重新获得最高“A”级地位的资格。该决定是在联合国认证小组委员会 (SCA) 2025 年最后一次会议上做出的,欧洲国家人权机构网络 (ENNHRI) 已通过一封信函正式通知该机构。
2026 年 1 月 5 日
保加利亚共和国监察员 Velislava Delcheva 成功捍卫了国家人权机构根据《巴黎原则》重新获得最高“A”级地位的资格。该决定是在联合国认证小组委员会 (SCA) 2025 年最后一次会议上做出的,欧洲国家人权机构网络 (ENNHRI) 已通过一封信函正式通知该机构。
“A”级意味着监察员机构符合独立、公正、多元化、透明度的最高国际标准,并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拥有尽可能广泛的授权。它证明该机构完全遵守《巴黎原则》——国家人权机构运作的基本国际标准。与此同时,联合国资格认证小组委员会指出,新的法律规定监察员或副监察员可以接管代理总理的职能,这可能会影响国家人权机构的声誉和事实上的独立性。联合国小组委员会建议监察员继续倡导对第 1 条的修订。第 99 段。保加利亚共和国宪法第 5 条和第 1 条。第 14 段。 《监察员法》第 1 条删除了监察员和副监察员可由代理总理任命的规定。
获得“A”级地位的认证使国家人权机构能够向最高国际人权论坛提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并积极参与人权领域国际政策和标准的制定——监察员可以充分参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及人权理事会的工作,表达立场并将与保加利亚共和国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关的问题列入议程。欧盟只有20个成员国拥有具有此类地位的国家人权机构。
监察员机构于 2005 年成立后,经过联合国认证小组委员会的评估,获得“B”级认证。 2011年,该国际组织提出了加强其独立性和扩大其职权范围的具体建议。由于国民议会于 2018 年通过了一系列立法改革,监察员被明确设立为保加利亚的国家人权机构,其权力得到扩大,包括处理私法实体实施的侵权行为。
在落实小组委员会的所有建议后,保加利亚监察员于 2019 年 3 月首次获得最高“A”级地位。 2025 年 10 月,监察员 Velislava Delcheva 在日内瓦举行的委员会听证会上成功捍卫了这一地位,确认了该机构的可持续性、独立性和有效性。
国家人权机构在其正式信函中高度赞赏监察员团队的专业精神、一致性和奉献精神,并表示相信重新认证将有助于更加有力地保护和促进保加利亚的人权。欧洲网络还宣布准备继续支持该机构落实小组委员会的建议及其未来的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