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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支持儿童厨房


让我们一起支持儿童厨房

从2023年初开始,社会救助机构实施“儿童厨房”程序——儿童厨房/社会援助机构,由2021-2027年粮食和基本物资支持计划支持

该程序的目的是确保 10 个月至 3 岁儿童的健康和完整营养,并辅以社会包容和克服贫困后果的具体支持。为目标群体的孩子提供代金券,他们可以凭代金券获得午餐,包括汤、主菜和甜点。

从四月份开始,“儿童厨房”援助类型的儿童餐券的单位成本值已更新, 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每位儿童每天一份午餐的价格改为 1.18 欧元。

尚未参与该程序的市或市辖区可以加入。这样做的条件是:

– 根据有关儿童厨房运营的国家法规及其健康要求,有能力在相关地区为 10 个月至 3 岁的儿童提供儿童餐;

– 地方层面存在以儿童早期发展为重点的发达社会服务,包括那些利用 ESF+ 资金创建或运营的服务。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市政府/区有能力为相关地区10个月至3岁的儿童提供儿童营养:

– 已按照2008​​年11月18日第26号法令第35条第1款规定的类别之一设立了市儿童厨房,该条例涉及托儿所和儿童厨房的组织和运营及其卫生要求。根据准备食物的份数,儿童厨房可分为以下几类:

  1. 每天可容纳1 800份以上的儿童喂养中心,为十个月至三岁的儿童提供合理营养的食物,并为幼儿园托儿所和托儿所的儿童提供食物;
  2. 可容纳 600 至 1800 份食物的儿童厨房;
  3. 幼儿园托儿所和托儿所小组的儿童厨房,每天最多可容纳 600 份食物。在儿童厨房中,为无组织和有组织的儿童队伍准备食物,和/或

– 市政府与个人或法人创建的儿童厨房签订了合同,该合同符合《食品法》和2008年11月18日第26号法令关于托儿所和儿童厨房的组织和运营及其健康要求的所有要求;

– 根据《食品法》第 24 条第 1 款,制备食品的设施已列入国家公共登记册;

– 根据《食品法》第 24 条第 1 款,食品分发点(如适用)已登记在国家公共登记册中;

– 如果适用,运输食品的车辆应根据第 1 条进行标记并记入登记册。第 24 段。 1. 食品法 .

表达参与该程序的兴趣被最大限度地简化,只需填写 一些 根据模型的文件,由 ASP 提供给各市政府,可在下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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