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最终在二读中批准了部长会议提出的《消费者保护法》修改,其中部分内容显着扩大了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的代表性主张的实质范围。
已通过的《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和补充法》创建了通过代表主张保护公民集体利益的有效机制,并引入了指令(EU)2020/1828的要求。
其中包括数据保护、金融服务、旅行和旅游、能源、电信、乘客权利、服务提供、一般产品安全等新领域。
经济和工业部副部长Doncho Barbalov表示:“通过修正案,可以提出暂停或禁止侵犯消费者集体利益的行为的代表性主张,以及法律保护、赔偿、维修、更换、降价、终止合同或退还已支付价款的手段。”
他表示,该法引入了针对代表性索赔的特别规定,完全符合欧盟指令(EU)2020/1828的要求,扩大了索赔的实质范围以及可以提出索赔的合格组织范围,包括消费者保护委员会(CPC)和欧盟成员国跨境索赔的合格组织。
巴尔巴洛夫还指出:“该法律还为实施关于产品一般安全的法规 (EU) 2023/988 创造了条件,将市场监管机构和 CCP 定义为欧洲快速预警系统中的单一国家联络点。”
经济部副部长提请注意,该法律作为第 181 号措施纳入了《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保加利亚共和国 2025 年加入欧盟所产生的措施,该法律的通过为结束针对该国未按时执行指令 (EU) 2020/1828 的刑事诉讼创造了条件。
